一、教育專業課程
(一)正式課程
1.教育專業課程修習次序、擋修機制圖示
(1)修習教材教法課程及教學實習課程前需至少完成2門教育基礎課程及2門教育方法課程。
(2)修習「分科/分領域(群科)教學實習」課程前需完成「分科/分領域(群科)教材教法課程」。
2.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科目請參閱【課程】項目內的 教育專業課程
3.每學期開設課程請參閱【課程】項目內的 中心學期課表
(二)非正式課程
請參閱師資生手冊學習護照內項目
二、專門課程(即培育系所開設之課程)
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請參閱【課程】項目內的 專門課程(依群科專長別有所不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