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教育部辦理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活動一案
一、為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之實習指導教師、實習學生及教育 實習機構之實習輔導教師、行政人員積極參與教育實習, 協助實習學生專業標準理論轉換之實踐力,獎勵其對教育 實習貢獻,增進教育實習效能,提升師資培育素質,特提 供教育實習績優獎項,並訂定「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及 獎勵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」。 二、考量教育實習成功關鍵在於教育實習機構治校理念及負責 教育實習業務之行政團隊輔助,爰為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及幼兒園積極投入教育實習,本部於115年4月9日臺教師 (四)字第1152600712A號令修正發布本要點,新增教育實習機構行政團隊標竿獎及優良獎項,調高各獎項獎金額度, 並簡化參賽送件流程與格式,以提高教育實習工作者參選 意願。
三、本案業委請國立彰化師範大學(以下簡稱承辦學校)協助 辦理報名及評審作業,參選資格及推薦作業請詳閱本要點 第5點及第6點規定。請各師資培育之大學組成教育實習績 優評選小組辦理校內評選作業,並請於115年5月15日(星 期五)前將評選結果會議紀錄、推薦總表及被推薦人資料 函送承辦學校;逾期、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,不予受理。
四、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(市)政府積極宣導本獎項活 動、鼓勵學校人員(教育實習機構行政團隊及擔任教育實 習機構實習輔導教師)參與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 機構遴選推薦作業,本部預定115年8月31日前公告得獎名 單,並將辦理公開表揚頒獎活動。
五、本要點電子檔、115年度參賽資料格式及海報電子檔業公告 於本部良師藝友平臺/教育實習績優獎網站/最新消息項下 (https://teachernet.moe.edu.tw/practice2006),若 各師資培育之大學有海報紙本需求,可向承辦學校索取。
六、另本案已蒐整歷年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及參賽者常見問題 集,詳見本部良師藝友平臺/教育實習績優獎網站/常見問 題項下(https://teachernet.moe.edu.tw/practice2006 /faq)。 七、本案如有其他疑問,請洽承辦學校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工 作小組專案助理黃小姐,聯絡電話:(04)7232105轉分機1113,電子郵件:practice2006@gm.ncue.edu.tw。
